|
|
下岗人员合伙创业最高可贷30万小额贷款
|
| 更新时间:
2007-11-7 17:07:51
来源:
新华网陕西频道
评论 0 条
|
|
|
新华网陕西频道11月2日电 进一步推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,西安市财政局、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出台意见,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合伙创业时最高可贷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。
意见规定,凡本人户口在西安市辖区内,年龄小于60岁,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,符合申请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、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高校毕业生、城镇登记其他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,在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时需要流动资金和开办经费,均可申请贷款。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至3万元,期限一般为2年。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,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,最多15人,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此外,下岗失业人员凡从事除了国家限制的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广告业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外的经营项目,均视为从事微利项目,可享受50%贴息和全额贴息的优惠政策。
作者:(郑昊宁 毛海峰)
|
| [复制本页地址]
[打印] [大 中 小]
[关闭] |
|
|
|
|
|
|